更新时间:2022.02.19
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这两个标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如下: 1、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向法院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宣告破产的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
公司破产清算的范围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法院必须进行破产宣告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2、企业进行重整失败。 3、企业进行和解失败。
公司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全部
企业破产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组成的清偿破产企业债务的代表,需要按规定组成。企业破产时,经法院申请受理后,会由清算组介入,即破产企业清算组。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
企业破产法人代表将承担什么责任,视情况而定: 1、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 2、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3、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
企业的资产价值就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包括各种权益和负债的总和。企业资产按照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公司法》第171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