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有六种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
行政诉讼二审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包括,原告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还没有确定下来法定代理人或者原告死亡,其近亲属还没有表明是否要参加诉讼,案件的审判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还没有审理完结
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可以中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决定下达之后,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
原告去世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一方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参与诉讼,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存在错误,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构没有确定权利承受人,出现这些情况,行政诉讼会中止。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那么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中止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