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时针对一方存在由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如下: 1、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2、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向卫
首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医疗过错赔偿主要是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其中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指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
发生医疗事故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一、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这在医疗损害中是极少见的。医疗过失也包括两种形式,即: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1、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
通过手术的方式来达到美容整形的效果,目前属于“医学诊疗”范畴。整形手术虽然是医疗手段,但和一般就医治疗不同的是,它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消费。作为患者主动要求的治疗手段,往往会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种预期和治疗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的差距,也是大多数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