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满足去取保候审的相关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以下职能: (1)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取保候审到期变监视居住的原因主要是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
可能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的意思使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等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1、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
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有很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行为人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 3、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未到,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
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而不在《刑法》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
1、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