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7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媳和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儿媳和女婿是满足一定条件是享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第一,丧偶,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儿媳和女婿是否有继承权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儿媳和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
儿媳和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能继承公公婆婆、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公公婆婆、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女婿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女婿原则上不具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
《民法典》规定了丧偶的儿媳和女婿的继承权问题。如果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享有法定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或女婿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或女婿继承遗产。 3、如
儿媳和女婿是满足一定条件是享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满足第一,丧偶,第二,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