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在我国法律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作出了许多规定,结合法律及实践,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薪酬及发放的期限、社保缴纳、工作保密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
合同应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条款、例如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标的的质量、数量条款; 3、价款和支付方式条款;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条款等。
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他。
退休年龄未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而是规定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男性的退休年龄一般是年满60周岁,女性是年满50周岁,但残疾人可以提早退休,一般需要达到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等条件。
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
劳动法律并没有关于劳务合同的规定。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因为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一方不受劳动局的管理,不属于法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务合同适用民事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能。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无效合同条款包括以下两个免责的条款,一是造成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有,提供条款的一方要根据诚信原则,履行说明或提示义务。如果致使对方未注意到影响其重大权利义务内容的,对方可主张格式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