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的办理时限,一般是九十日。行政机关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但是行政处罚案件符合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的,也可以当场作出该决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两年,至多可延长至五年;而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内,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对复议时效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行政处罚催告时间为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过了十日的,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是两年。如果违法行为过了两年才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再予以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如果给公民生命健康安全或金融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过了五年后,才能不予追究。
行政处罚立案以后,行政机关一般需在九十日内处理,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能当场进行处理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没有固定期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了执行期限的按照处罚书期限执行,如果是罚款的,一般是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缴纳。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期间最长是五年。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但是一般情形下,追究时效期限是二年;超过二年的,一般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