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因为案件类型不同,处理部门不同,所以处罚的时间也不相同。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期限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各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也多有不同。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行政处罚的时效最长是五年。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其追究时效期限是五年。但是一般情形下,追究时效期限是二年;超过二年的,一般不予追究。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在九十日内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案件较为简单、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当事人除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是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为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则不能再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情况特殊的,该期限还可延长至五年,但是必须符合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条件。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为两年。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但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其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处罚的时效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般是二年内。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造成了危害后果的,则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行政处罚时效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被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后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六十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权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