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要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时限一般为九十日。行政机关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但是行政处罚案件符合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的,也可以当场作出该决定。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是七个工作日内。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等材料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缴纳罚款的时间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并且应当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属于应当当场缴纳情形的,则应当当场缴纳。
行政处罚限期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一般是十五日内。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举报材料后,就应在十五日内予以核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
行政处罚后的行政复议时间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权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办理时限一般是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则办理时限是立案的当天内。
行政处罚的时间规定一般为九十日。行政机关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的九十日内,一般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符合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的,行政机关也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时效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追诉期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复议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