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法院是否可以强拆要看情况。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协议不满、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规定期限内也不搬迁的,则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
当事人能对拆迁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拆迁协议的,可以依法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企业拆迁不属于政府债务。政府企业拆迁的补偿指的是拆迁人对于被拆房子的所有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规定发放给被拆人的补偿。财政的债务即补贴指的是国家财政为了完成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公司或者是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
拆迁公司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拆迁公司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企业拆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而定。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每个地方都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也非常多,如当地房屋的市场价格以及当地的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是最好的,这样才不会因此
订立拆迁协议后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或者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的事由,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没有出现法定解除的事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进行的强制性征地是合法的。被征地人如果对强制征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拆迁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政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如果当事人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既不复议也不诉讼,拒不搬迁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配合拆迁则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直接走拆违流程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
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