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因为政府修建房屋拆迁而裁员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裁员是违法行为,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如果用人没有相关的赔偿,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利于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公证,我国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由当事人决定要不要进行公证,不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政府强制拆迁一般不属于违法。强制拆除权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政府强制拆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搬迁;三是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都不满足的,政府强制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包括以下原则:行政法治原则、适度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政府赔偿的拆迁款,被拆迁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免收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的特征有: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商品属于违章或超期临时建筑的,被政府部门强拆的不会获得补偿。如果属于合法建筑被政府强拆的,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