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协议拆迁不是政府征收。协议拆迁不是相关政府部门主导的拆迁,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拆迁办不属于政府企业。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拆迁办是政府的一个临时部门,主要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物。但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之后,迁拆办转为房屋管理征收办公室。其至始至终都不是政府企业。
1、“征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提出用地申请,国家根据项目需要无偿划拨,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它是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1)土地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2
1.镇政府一般不可以作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因为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市、县级
1、进行协议拆迁时,通常不是政府实施的征收。协议拆迁不是相关政府部门主导的拆迁,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
协议拆迁不是政府征收的,协议拆迁出于营利性的目的进行征收的,政府征收一般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角度实施的,而进行协议拆迁的组织拆迁方不得对被拆迁人进行暴力或者是停电、停水等手段进行胁迫订立拆迁合同,否则被
政府无证强拆,当然是违法的,强拆也要经过相关的程序,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要将强制执行的通知送达给被拆迁人。那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针对被征收的房屋拆迁时,一般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之后,双方应该需要签订有关的拆迁补偿协议,但针对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我国的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一般交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要进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