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
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由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履行。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需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 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 4、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5、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6、双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都有标准格式,载明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由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处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
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终止或解除,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该法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
不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