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承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先由原告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起诉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由法院按照比例判决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诉讼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
交通事故后,被害人的住院费用一般由驾驶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交强险公司会核查事故现场,厘清事故责任后支付住院费用,如果有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也会进行赔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的住院费用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赔偿,不足的话,由商业保险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约定由败诉方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 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受损的权利,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等费用,先由原告进行垫付,诉讼判决之后由败诉方负担;针对部分胜诉或者败诉的,一般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