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原则上不予分割。但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等情形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割。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
没有登记的婚姻的共同财产的分配可以按照约定分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则按照一般的共有财产处理。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
老年婚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无效后,子女的财产仍然归子女所有。不论是无效婚姻还是有效婚姻,父母在离婚或者分手之后都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只能对于双方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孩子的财产只有代为监管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
婚姻关系解除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是: (一)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 (二)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有如下新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对于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如果婚约财产属于一方给付的彩礼钱,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法院一般判决返还彩礼。如果不属于前述特殊情形,则法院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