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
批准逮捕中检察院的讯问有: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2、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的通知检察院;但是对于需要继续侦察,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
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检察院逮捕嫌疑人的程序,并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情况如何?律师总结如下: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防卫过当,避险过当;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迫从犯,犯罪后自首,立功或积极退脏,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不逮捕和不予逮捕的情形有: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