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个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是有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那么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如果单位由于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
入职不到半年被辞退,单位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看单位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那么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入职不到半年,经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辞职费,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
入职一年多,被辞退,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属于非法解除,非法辞退,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本人工资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
被公司辞退时,劳动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辞退赔偿金。其中,补偿金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的情形,而赔偿金针对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由于赔偿金针对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在计算标准上,相对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入职三个月被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入职三个月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未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