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在申请工伤理赔时的必经流程。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一般会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将劳动者的工伤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首先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如果回复已提交,持个人身份证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为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某人因为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导致死亡的结果。 3、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在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也认定为
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 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3.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1)时效问题。目前,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知道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单位的老板在工人受伤后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不去申请,待时效过后工人才到处上访。法官提醒,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期限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家属都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的劳动部门提出。用人单
工伤认定书应当包括申请人劳动者的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用人单位的法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以及理由、申请人签字以及日期等。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等证
进行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