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政府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但是需要当事人依法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或转移登记的手续,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或拆迁补偿协议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由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并不明确,现阶段各地法院对于有关买卖案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当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但出卖人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的范围,在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
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有效,但要求限购政策不属于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限购政策对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限购政策的,属于无效合同,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没有。政府采购合同若未附期限,则没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买卖农村房屋是国有划拨合同满足如下条件有效: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超过限定标准; 2、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条件。
限购政策如果是属于强制性规定的,违反限购政策的购房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行政协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识别,即主体上是否有行政机关、内容上是否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目的上是否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 如政府采购桌椅的协议,如果采购是为政府自身服务的,就不属于行政协议,应作为民事合同处理。但采购的桌椅是
政府采购合同不是行政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1、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与采购单位及投标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既有民事合同的属性,又具有行政合同的属性,它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
有效。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