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
只有符合以下的3个条件,那么申请人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1、申请人必须要具有当地的城镇户口;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要符合市或者县人民政府规定划线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申请人的家庭不可以拥有住房,或者现在所居住的房子面积必须要低于市或者县政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如下: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购买已满5年;已经取得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出售时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有成都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申请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 1、家庭人均年收入十分低; 2、户籍的一般要求是当地的城镇户口; 3、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是在市县规定标准以下的。 4、申请人是已婚的,单身的话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五年后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各地区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规定并不相同,通常来说,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高收入家庭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且不向单位成批或整幢销售。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必须要拥有本市的户籍; 2、申请人和一起申请的人之间要存在一定的关系,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算进这种关系。已婚的申请人必须要将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条件是需要居住满五年后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完全产权。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五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的差价,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