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家庭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在广州市居住或者工作; 2、申请家庭的资产和可支配收入符合政府标准; 3、申请家庭没有房产或者房产人均面基少于十平方米; 4、申请家庭没有享受过任何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家庭五年内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别的规定的购
经济适用房满足下述条件可以出售: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销售。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满足下述条件可以出售: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销售。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
经济适用房满足下述条件可以出售: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销售。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相关证件的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并备齐所需材料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市房管局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申请人的综合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