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租赁纠纷的管辖一般确定为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能约定管辖。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确定租赁合同的纠纷管辖的办法: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租赁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在租赁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包括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我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若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都是不需要考虑的,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诉讼即可。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选择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