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
没有事实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养子没有继承权。如果子女未成年,则要看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比如看是否共同生活、是否有抚养教育事实,如果确认有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且双方互相产生法定继承权。
未成年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或者继母形成抚养关系了,则其对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反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对于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就没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抚恤金是给死者家属的,并不是死者的遗产,所以抚恤金是不能发生继承的,只能在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之间进行分配,所以如果继子女在继父生前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可以参与抚恤金的分配;反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参与抚恤金的分配。 抚恤金在
继子女不能继承抚恤金,死亡的抚恤金,不是遗产,因此不适用继承。继承从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的遗产时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
继子女若是有继承权的,则其亲生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也是法定继承。只有直系的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父母债权债务子女不用继承。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如果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
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能继承生父的财产,只要生父有遗嘱写明子女继承遗产,或者未留有遗嘱,且子女未丧失继承权的,则子女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的遗产。
无血缘关系的继女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
无血缘关系的继女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
继父去世了,如继子与继父在其生前以形成抚养关系的,则是有继承权的,继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