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主体: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二)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三)养
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女不可以拒绝赡养义务;《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要承担赡养养父母的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孩子对父母是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的。不管抚养权是归哪一方,孩子对父母双方都是要尽赡养义务的。当父母年老的时候,缺乏劳动生活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这个时候成年子女是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的。如果不支付,那么父母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因
赡养老人是儿女平等的,如下人员有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且被继承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赡养义务是不能协议免除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支付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赡养费的义务,并且,不会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继子女对后妈不一定有赡养义务。如果是与后妈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后妈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则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如果后妈对继子女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那么继子女对后妈就也没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
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此外,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
收养成立的效力为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事实收养关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予承认的,而法定收养管辖的认定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要认定收养关系必须是要经过登记的。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具体如下: 1、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待属于事实收养; 2、长期共同生活属于事实收养; 3、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属于事实收养; 4、亲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