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人身损害赔偿有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赔偿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则根据医院的证明来予以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认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及法律依据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2、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赔偿主要要看受偿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若是受偿人本身就具备稳定的收入,则其误工费的计算为受偿人在遭到损害过后所减少的收入,也就是受偿人损害前的工资收入减去损害之后的收入所得。若是受偿人没有稳定的工作来源,则计算其损
人身损害赔偿中赔偿的误工费应当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举证,误工费数额由其进行确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的办法: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中误工费金额判定的方法: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