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离婚判决主要针对的是,夫妻的人身关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对于人身关系问题,一经判决就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已经被法院准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当然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判决离婚。对于财产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已经查明了婚姻共同财产的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可提起再审。一般来说,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如果当事人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可由本人进行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有三种启动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误的,会依法撤销判决或者改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书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另外,上诉所需的资料有:上诉状、个人身份证件
离婚判决书可以办理结婚证。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那么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再次登记结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是否能直接判决离婚,要看是否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并不需要再到民政局换取离婚证。只要是诉讼离婚经过了法院的判决,那么双方就已经不再具有婚姻关系了。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准予离婚的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是有同样
一审法院做出离婚判决以后,当事人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都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案件一般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如果一审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
关于公民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是否需要携带离婚证,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未做明确规定。与此同时,各地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通常,如果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想复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
离婚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因为是自己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法院的强制判决,所以无法上诉,无法上诉则更是无法发回重审。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确有问题的,双方已经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
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不用,也不能换成离婚证。实际上,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而且,因为男女双方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再给已经离婚的双方进行离婚登记。另
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权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保障上诉权的正常行使,不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