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填写保证书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以下条件: 1、保证人是与本案无牵连的自然人;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 1、与本案无牵连。这是指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以防止保证人串供、隐匿和伪造证据,或者实施其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这是指保证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且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需要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违反规定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的强制措施,它是在刑事诉讼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者是批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制度中,公安司法机关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与本案件无牵连关系;2、有履行法定的保证义务的能力;3、政治权利未被剥夺,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
在我国大陆法律中没有保释的说法,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申请或职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取保候审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保,即交纳保证金,另一种是人保,即找人担保,人保是不用交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起到监督、报告作用。(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