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规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才可以免除,不过法院也可能裁定延期缴纳或酌情减少,需要具体结合案情。
刑事处罚可以减刑的情况如下: 1、特殊主体可以减刑; 2、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4、七十五岁以上的人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5、预备犯,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
免于刑事处罚的刑法性质: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
免于刑事处罚的刑法性质: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
免予刑事处罚一般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
刑事处分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五个种类,具体如下: 1、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在
醉驾原则上不能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危险驾驶罪规定的内容,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主要有四种,分别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乘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