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7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结果犯,而是危险犯,危险犯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主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罪。
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看是否具备以下要件: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1、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犯罪的故意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
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