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一种公司满足成立条件而存在的合法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
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公司设立的概念已经提到。公司成立是指公司本质上依照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设立登记申请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许可证,取得法人资格的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是组织公司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包括法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如下: 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按照有关法律条件和程序设立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指发起人的设立行为造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行政行为,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的目标; 2、行为效力不同,虽然公
外资设立公司时应尽到以下注意义务: 1、外资企业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而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严格只能是中国公司,不能是中国公民。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股东的身份证证明和验资报告。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过的开业证明,外国
设立分公司时应注意的事项: 1、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需在注册信息部分备注; 2、法定代表人在分支机构一般称为负责人; 3、分支机构无股东,对应总部,叙述业务时要准确描述; 4、分支机构也是非独立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一般没有独立的财务会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而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合同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发起人协议外,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具有设立协议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是: 一、股东协议属于任意性文件,并非设立公司的必备性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外);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性文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规定以及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
“设区市”是中国行政区划术语,指的是在省级行政区以下,县级行政区之上的一级行政单位。 1、行政级别:设区市属于地级行政单位,级别高于县级行政单位,但低于省级行政单位。 2、下辖区域:设区市通常下辖数个区和县,有的还辖有县级市。其中,“区
设区市是设有市辖区的地方行政机关。设区市和地级市概念相似,但不同。全国大部分地级市都有市辖区,但也有几个地级市没有设立市辖区。比如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就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地级市的行政建设是城镇。地级市和设区的市区不同,设区的市是法律
公司的独立责任是指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名称、住址,并且在民事活动中,由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职权,其后果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制度。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
一般说到单位的独立人格,指的应该是法人的独立人格,即法人的独立主体资格,是享有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人格是与组成法人的成员的人格相互独立和分离的,互不吸收,也互不排斥。那么,无独立人格的单位就应该不是法人组织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材料; 3、对于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