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确认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隐名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合同纠纷包括合同效力纠纷,即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有效;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有无名合同纠纷;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以下情形: 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对股权所属发生争议; 2、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3、转让股权时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
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2)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和诉讼,争议
我国法律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者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委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自身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以及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范围包括: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缔结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民事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3、没有处分权的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不纯获利益的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合同生效与否尚未确定; 2、合同已经成立,只是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 3、经过补正后合同生效; 4、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合同无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 1、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