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有多份遗嘱时,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其效力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多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即使是经过一份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的效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口头遗嘱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注明下一年、月、日;遗嘱人代他人书写的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
法定继承不需要写遗嘱。继承主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设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及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非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1.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诉讼请求要明确。事实与理由部份要写明原、被告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去世时间,继承遗产的具体情况,遗嘱的内容,被继承人去世后双方协商的情况等。 3.最后写明证据来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孩子。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的内容必须是合法,遗嘱人分配的遗产也必须是本人的合法遗产。遗嘱的最后,需要有遗嘱人本人的亲笔签名和日期。
遗嘱者遗嘱的时候,意识很清醒,不会被强迫或被骗。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力,生活极为困难的人。遗言必须给这样的继承人留下一定的遗产份额。病危时的遗言,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人作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是继承人,而是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遗嘱者前后作成多个遗
老年人最好在公证遗嘱前进行司法精神鉴定,证明自己“精神正常”,以保证立的遗嘱有法律效力,以免后人为遗产分割闹纠纷。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塑封能进行司法鉴定的。但若遗嘱被塑封后,司法鉴定机构认定无法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且鉴定申请人无法补充,或经补充后仍然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除外。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遗嘱的真伪。具体可以由司法鉴定机关通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遗嘱的签字笔迹进行鉴定,来判断是否是立遗嘱人本人签字所写的遗嘱,从而进一步鉴定遗嘱的真伪。
遗嘱的真实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证明: 1、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公证处作为拥有国家公权力的机关,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的。 2、遗嘱是否是有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如果是的话,可以提供相关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间附近的字迹
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遗产分割应当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老人这样立遗嘱才有效。具体如下: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
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在法定继承中: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