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
破坏公共设备设施,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
内幕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金。
犯强迫交易罪的,最低可判处拘役,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破坏界桩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
破坏界桩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破坏界桩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 3、破坏界桩罪的客体要件为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破坏界桩罪的客观要件由破坏国家边境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构成,如直接毁坏、
(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故意破坏他人农作物,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有: (1)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中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立案规定: 1、行为人以毁坏、拆卸、割断等方式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 2、此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有可能引起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破坏性采矿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破坏性采矿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2、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