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
职工工亡待遇有这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女职工哺乳期内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哺乳室;其他。
若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退休金和医疗费由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的企业,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中支付;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支付。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待遇如下: 1、工伤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金,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六个月统筹地区;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
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 2、有符合条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抚恤金; 3、发本人生前10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火化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但是从反面规定了停止享受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可以。 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法理基础、法律关系有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也没有禁止享受双重待遇,因此,从法理上分析可以兼得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双份赔偿。但这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要求先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那么
有关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具体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是: 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