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的,应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刑事案件不符合规定,法院经过审查,当然可以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案子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
法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的处理方式是重新的调查和侦查。如果经过侦查发现并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是好事是坏事没有绝对,具体如下: 1、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 2、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
意味着需要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
案子到检察院后又被退回公安侦查,说明这个案子还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
人民法院结案一般是指,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就同一个事实进行起诉了。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建立劳动关系,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