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以及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以及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要交房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自用的按房屋余值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附加税。附加税的内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地税管理范畴。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附加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资源税,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属于附加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资源税,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
1、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