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第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第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第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
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工程建设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而补充协议只是主合同的补充约定,不能代替主合同,所以只签订补充协议是无效的。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主从关系。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原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没有进行约定的内容。
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因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产生的纠纷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是: 一、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 二、调解。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 三、仲裁。签订仲裁协议的,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 四、诉讼。以上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二)仲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三)诉讼。
建设工程结算合同纠纷向施工行为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纠纷打官司的时限有三种情形: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总共最长不超过十五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
1、协商。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 2、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诉讼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可见,分包是在总承包合同之外,以总承包人(分包合同的发包方)与分包人(分包合同的承包方)为合同当事人的独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必须符合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