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指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通过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审查起诉权、审判权,而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判处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指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通过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审查起诉权、审判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判处刑罚惩罚的,就属于刑事案件。
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判处死缓。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
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 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可以减轻处罚,可以免除死刑; 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
以下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可适用刑事和解。 (四)熟人之间的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可以刑事和解的情况包括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死刑复核有改判的情况。即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实践中死刑复核有改判的情况。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刑复核是可以改判的。死刑复核,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时,如果被告人不进行上诉的,将转交给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审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实。高级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死刑案件复核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核准死刑。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时,则裁定核准死刑并由院长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 (2)发回重新审判。经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