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再婚之后,一方所有的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不需要再分割。具体来说,对于再婚的男女双方,也能够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后买房,想要算作是个人财产的,那么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是购房款的来源是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支付购房款是全款支付,而不是贷款的方式,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第二就是自己的父母全款出资为自己购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加上配偶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加名字的程序要看房屋是否有贷款.如果房屋已经没有贷款了,那么手续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手续就可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 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房产所有人同意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被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
被起诉离婚有财产纠纷,答辩状应该围绕对方起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反驳。答辩状都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来阐述自己的意见。如果同意离婚的话,双方只有财产方面的争议,那么应该先咨询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列举证据,证明自己应得
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也是其个人所有,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由另一方支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属于赠与的,是受赠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属于借款的,房产仍然归一方
婚前买房离婚后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当被认定为男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男方在此之前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女方,同时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已经付清款项的,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其次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在婚内双方一起还贷款的,那么该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款
婚前买的房,且已付清房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的房,那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均分;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