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
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如下法定条件: 1、男女之间存在合法夫妻关系; 2、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已经签订好了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处理一致。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夫妻离婚财产登记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
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本的,可以通过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代替。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需要写明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做出说明。 4、制作离婚证件需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登记离婚准备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登记离婚需要的证件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除此之外,还要提交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由于离婚登记的相关资料需要存档备案,所以在上述材料中,除了照片之外,其他的均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