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免征契税的六种情况是: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
1、第一种可能,开发商尚未取得以上两证。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开发商)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业主)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小区满足交付条件后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我国的契税优惠政策有: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减征或者免征;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减征或者免征;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减征或者免征。
1、第一种可能,开发商尚未取得以上两证。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开发商)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业主)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由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免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第二种情况:若房屋、土地权属原归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儿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医疗机构提供的
契税一般是指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发生转移或者变动时,就产权人所订契约按照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的业主或产权承受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和其他税收具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之外,还具有其自身的一定特征 1、征收契税旨在为了保障不动产持有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偿征收: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法律上对结婚条件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是只要两个人愿意就可以结为夫妻的。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条件有两种情况, 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对于第一种情况,主要是根据遗传学、优生学等原理,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