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有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该期限,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以受理。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1、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对行政机关做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不服的。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赔偿决定不能复议,行政相对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申请人来说,如果复议成功,一般原具体行政行为会被撤销或重新作出变更,如果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本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赔偿的情况,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也可以
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包括书面申请以及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