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而不是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予以免责。《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婚后债权,除非有其他的事先协议,婚后债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债权,那么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但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32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办法是: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是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共同债务属于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
离婚后夫妻之间债务的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 3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不属于前述情形之一的,则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