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公司无论规模,都必须要设立股东会。某些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原则上由董事长主持。特殊请款下由副董事长主持。不设置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主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在会前,首先要做好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会务组织;确定会议提案、内容和会议议程;提前准备会议资料。筹备工作完毕后即可发出会议通知。做好会前检视,比如修正会议议题;印发会议资料;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落实委托授权签字;并关注签字
开分公司不可以做公司股东。分公司是直接从事总公司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停牌。因为对于公司而言,召开股东大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大多是公司的重大事项,会直接影响股票的价格,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停牌是保护广大股东利益的,可以很好的避免了少数人利用信息获利。股东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
公司不能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发生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等情形时,在两个月内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
下列情况需要股东会决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
《公司法》规定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其他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
公司法规定这些需股东会决议: 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召开股东会有下列程序性规定: 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
股东大会一般是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