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行政案件办理需要在以下时限规定的时间内: 1、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2、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立案时间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等材料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
1、直接起诉期间: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
行政案的追诉期可能是十五天,也可能是六个月,需要分不同情况进行确定。 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五年提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规定,适用一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这是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有效期限;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申请延长。但是法院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则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
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
劳动仲裁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