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不签字,但是不签字只是不适用调解。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有关情况,将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但是有时候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误判,以至于当事人不服,但是交通事故责任书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取车,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此,当事人向交警大队索要验车报告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若对方不保全车辆,可以向交警申请提车。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不适用调解的,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交付或送达当事人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共同请求
1、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认定责任比例大小。耐心等待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收,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签收后的三日内申请复核。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不签,但是不签不会影响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即时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但是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能,但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必须清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给当事人签字,只是让当事人确认收到,当事人即使签字,也只是确认签收了认定书,而不是确认同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结论。反之,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