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如果行为人有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的,是扰乱了社会秩序的,是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构成犯罪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需要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传播淫秽物品的定义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其中,“传播”,主要是指出借、播放、展示、赠送、散发、交换、讲解等行为,但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公众
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既遂判罚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传播淫秽物品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该罪侵犯了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犯罪人应当依法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