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效问题如下: 1、受遗赠人需要在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关于继承时效的问题: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可以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子女并不是一定继承的。因为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就会失效,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所以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而不包括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子女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的。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就会失效,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所以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子女不可以继承,因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如果遗嘱中只有一个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遗嘱中有多个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该部分也可以由其直系晚辈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处理方式是代为继承或转继承。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再转回被继承人的财产,重新
遗嘱继承人死亡,由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该遗嘱中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