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遗产。 养父母子女之间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与一般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继子是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那也是有继承权的,只是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子没有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那就没有继承权。 按照《婚姻法》、《继承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有权指谁继承自己的遗嘱,所以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有遗产继承权,有遗嘱按遗嘱,没有就是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财产的权利不能赠与他人,但是可以直接赠与财产给他人。因为继承权是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赠与的,但是继承人可以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后,就已经取得所有权的遗产赠与给他人。
二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属于女方的那一部分财产中女方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女方因故死亡的,女方的子女和男方以及其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的遗产,一般来说,女方的遗产将均等分割。
养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如果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围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
作为养子女能继承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所以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法律特别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养子女在与他人成立收养关系后一般不能法定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可以根据生父母的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来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为养子女和生子女已经解除了父母子女关系,不再是法定继承人。
送养的子女一般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房产的,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此时就有继承的权利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且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已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女,没有继承权。收养关系依法解除的,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刻消除,法律拟制关系的解除,导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消除,故而养子女对于养父母的遗产也无权继承。但是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