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鉴定没有失效时间。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法律未作出时效限制,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就可以申请。但不存在伤残从而不影响劳动能力的,不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认定书没有失效时间。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会和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1年。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有期限。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三十天,工伤职工证据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申请工伤的认定时效是一年。 单位没有申请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认定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0天。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应依照不同情形有所不同:1、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从工伤发生当日或职工被鉴定为职业病当日开始的30天内。如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该时限可适当延长;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由职工本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最长有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保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鉴定需要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须提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期限是三十日内,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在一年内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